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四级资质标准:一级:具有独立承担国家级、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等各类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二级:具有独立承担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国家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四级企业资质标准 建筑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产权关系明确。 建筑单位具有与从事系统集成业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 建设企业近三年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企业要取得系统集成四级资质,必须具备一系列基本要求。首先,企业需有清晰的变革发展历程,至少从事系统集成业务两年以上。企业的主营业务应定位于系统集成,且集成收入应占据企业总收入的重要地位。企业的产权关系需明确,注册资本需达到30万元以上,且在过去三年中经济状况良好。
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包括一级资质、二级资质、三级资质、四级资质这四种资质,下面就对这四种资质分别做简单介绍。一级资质(一) 综合条件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是指企业应有明确的成立时间,在转制、更名、合并、分立等变更事项中业绩、人员、资产继承关系明确,股权关系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