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取得上海市一般纳税人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值得纳税人注意的事项:(略)在 中国财务总监网 文章“税率为11%和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处理?”中找到的,内容详细但过长,你自己去看下吧。
七:取得的失控专用发票 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防伪税控企业丢失被盗金税卡中未开具的专用发票以及被列为非正常户的防伪税控企业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失控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自然灾害损失;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的损失;其他非正常损失。(7)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8)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发生(1)、(2)、(8)这三种情况的,应将不能抵扣的进项税列入货物或固定资产的成本。
“一般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不能抵扣的税额全计入收入”后一句问得奇怪话来。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以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